(网经社讯)7月25日,东方甄选在港交所公告,董宇辉决定不再担任公司雇员及公司一个合并联属实体的高级管理层。同时,董宇辉(买方)、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卖方)及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订立出售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7658.55万元。
这意味着与辉同行将真正变为董宇辉的公司,并实现独立运作。公告发布后,俞敏洪发布《致东方甄选股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信中称:“从今天开始,东方甄选的全资子公司与辉同行,将正式从东方甄选独立出去,由董宇辉个人持有其100%股权。为了向宇辉表示感谢,除了已经支付承诺的全部待遇,我已恳请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并取得同意,把与辉同行的全部净利润奖励给宇辉。”
头部主播“出走”,俞敏洪智慧抉择,东方甄选能否挺过“阵痛”?(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s://www.100ec.cn/zt/dongyuhui/)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
1.在之前出现风波的时候,我就基本上是预判出来,他们之间的分手是必然的。不过从最终呈现结果来看,双方还是比较理性的,而且比较体面。从资本市场的角度来说,现在这种分手也是相对平和的。
2.俞敏洪也是一个非常强的个人IP,他对东方甄选也有非常大的影响。但从资本市场角度来看,或许个人IP并不受认可,它的风险是非常大的,甚至起到一种放大的作用。在未来网红经济时代,如何把个人IP跟资本市场建立更加合法合规的价值评判体系,可能是整个市场需要自我调节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