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8月9日晚,太原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抖音号“太原网警”发布视频称,网红“太原老葛”被指割商家韭菜900万,涉嫌诈骗被立案。视频中商家称,太原老葛给其带货四次,累计收取佣金900万元,但销售额中1911万是刷单,实际销售额仅900万元,并爆出刷单证据。
“太原老葛”疑似通过数据注水制造虚假繁荣,骗取商家投入巨额“坑位费”。(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s://www.100ec.cn/zt/gejiucai/)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表示:
1.对于商家而言,太原老葛刷单的同时收取了高额的佣金,商家可能会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此类负面新闻的传播可能会导致商家的商业信誉受损,消费者或将对商家提供的销售数据和产品质量产生怀疑,对品牌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2.对消费者而言,一方面,刷单产生的虚假销量可能会误导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太原老葛的行为挥霍了消费者对直播带货模式的信任。
3.主播通过数据注水制造虚假繁荣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挥霍了消费者对直播带货模式及商家的信任,同时损害了直播带货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破坏了社会信用体系。
4.通过数据注水制造虚假繁荣的主播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主播接受商家委托进行直播带货的行为本质上属于民事行为,商家和主播往往会就直播佣金、直播数据、带货指标等进行约定,属于双方意思自治的范围。如果在直播过程中,主播为了达成约定的目标,而进行数据注水,则主播有可能因数据造假欺诈而违反与商家的约定,或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5.主播通过数据注水制造虚假繁荣的行为存在着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可能性,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因此,主播刷单的行为可能会构成不正当竞争,可能对诚实守信的主播和商家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与竞争秩序;同时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6.主播通过数据注水制造虚假繁荣的行为不仅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责任,例如该行为,情节严重的,或将构成非法经营罪等。
7.对于此类行为,可采取的治理方法如下:加强监管: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直播带货行业的监管,对涉嫌刷单和破坏公平竞争的主播进行法律追责,提高此类行为的违法成本。技术手段: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监测和识别异常交易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刷单行为。行业自律:为了直播带货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行业内部应积极建立规范,加强从业者的行业自律,组织推动带货主播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8.短期来看,本案会对直播带货行业秩序造成负面影响,造成消费者对直播带货行业的信任危机,如果该种行为如得不到监管和遏制,将会破坏正常的直播带货行业秩序;从长远来看,如果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直播带货行业以本案为警示,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此外,本案也可能促使消费者更加理性地对待直播间消费,提高辨别直播带货中的虚假宣传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