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月10日,为规范MCN机构互联网信息内容相关业务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稿提及,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MCN机构)是指在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入驻,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提供策划、制作、营销、经纪等相关服务的机构。同时,草案稿明确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不得直接或组织、教唆、委托、协助签约的网络账号实施十二种行为。(详见:https://www.100ec.cn/zt/gjwxhd/)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
1.该规定实施后对MCN机构将产生一定影响:如合规要求提高:MCN机构需要依法依规取得相关从业资格或服务资质,这将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促使机构更加注重合规运营。内容审核加强:MCN机构应在其签约的网络账号发布信息前,履行信息发布审核义务,进行合规审核,并留存审核记录备查。这将增加机构的运营成本,但有助于提升内容质量。违规风险增加:违规行为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警示提醒、限期改正、暂停营利权限、限制提供服务、入驻清退、纳入黑名单等。这将迫使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避免违规行为。
2.对直播电商行业而言,该规定的实施将有几点利好:内容质量提升:规定将促使MCN机构和直播电商行业更加注重内容的合规性和质量,减少低俗、虚假、误导性内容的传播,提升整体内容质量。行业规范发展:通过明确的规则和监管措施,直播电商行业将更加规范,减少恶意竞争和不正当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将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因虚假宣传、误导性内容等导致的消费纠纷,增强消费者对直播电商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