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为更好地实施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扶持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近期,天津市各部门纷纷出台了各类扶持措施。记者从天津市科委了解到,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家十分关注的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实施细则的试行版本近期即将出炉。未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将基本按照试行细则的认定条件,采取网络与现场审核咨询结合的方式,对通过认定的企业还将实行“一年一考核、三年一认定”的动态管理。
认定分两类每月定一次
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路线图,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分为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分别对应的是初创期企业、成长期企业和壮大期企业。根据试行细则的规定,这些企业统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而壮大期之后的企业,则为科技小巨人企业。因此,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也将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这两类企业的认定工作具体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组织实施,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和区县(功能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专家委员会)提供咨询。企业申请将随时受理,每月按批认定一次。
认定需满足五条件
按照试行细则的现有规定,申请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必须满足,在本市境内注册的中小企业(企业人数在2000人以下或年销售收入在3亿元以下);具有一定的专职科技人员;具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或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或其他专有技术等;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和科技创新活动;具有经由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和服务这五大条件,具体认定工作将由办公室委托区县(功能区)科委(科技局)负责。
申请认定的企业可自行登录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填写认定所需的企业概况、财务状况、科技项目与经费、知识产权等信息。认定系统将进行自动筛选,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予以驳回;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自动进入认定系统企业数据库,等候区县(功能区)科委(科技局)通知提交书面审核材料。各区县(功能区)科委(科技局)每月将按批次认定一次,并组织区县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核咨询。通过审核咨询的企业,给予初步认定;待办公室复核合格后,正式认定并打印认定证书。
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设四道门槛
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认定工作则将由办公室委托市科委负责。申请认定的企业按照试行细则的现有规定必须满足,已是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认定证书为准);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并且企业年均增长在20%以上;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要有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并且企业通过这些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提供产品和服务;企业在细分行业内居于全国前十名这四大门槛的要求。同样也将采取网络和现场审核咨询相结合的方式。
申请企业需提交书面审核材料,市科委每月都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已经进入科技小巨人企业备选库的企业按照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条件进行咨询。通过评审的企业将正式被认定为科技小巨人企业,打印认定证书,纳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管理。(来源:天津日报 万红实习生张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