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9月1日,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冯先生对淘宝网的投诉,称其价格欺诈。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冯先生的投诉内容:
淘宝聚划算和创维联手坑蒙8000消费者、价格欺诈。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1、首页写明了6折开团的,结果价格是2660元,3999*0.6=2660吗?淘宝和创维真把消费者当傻子了!
2、这个型号的液晶电视机当前不是这个价格的,这台电视机根本不值3999元的。新浪网5月初报价就是2999元了。而且他们所谓的定制,就是加上淘宝商城的LOGO,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3、霸王条款。单方面规定定金支付后不予退还!
4、刻意回避关键描述,如果明确描述是LCD,估计这次团购根本没人参加了,严重欺骗消费者!现在LCD都淘汰了,为什么要主推不节能的淘汰产品?
据了解,2011年8月26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就曾发文《聚划算引发信任危机万人团购销量背后投诉多》(b2b.toocle.com/detail--5905804.html),对淘宝商城和聚划算共同开展的“万人团购液晶电视”活动引发的投诉进行报道。
对此,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认为,网络购物过程中当遇到商品质量出现问题时,消费者可先咨询客服一般的处理流程,通过正规的流程进行维权,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电商企业要积极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建议,尽快帮消费者解决问题,这也是对品牌形象的一种维护。(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