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9月14日,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郑先生对开心淘开心商城的投诉,称开心淘开心商城店大欺客。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郑先生的投诉内容:
2011年9月11日,我在开心淘开心商城上使用了一张200减100的优惠券去购买了订单号分别为d11091100504和d11091100506的2件货物。
9月14日下午,我查看了一下,发现了他们网站以没有货存为理由私自取消了其中一个订单d11091100504,但事后我在他们的商城中看到他们还在售那个货物。
另外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却发了另外一个订单的货来。因为我合并了这2个订单才能使用200减100的优惠券。
现在他们取消了另外一个订单却说我的优惠券不能使用,但是又给我发货了。这很明显是单方面违约及解除合同,因为我的订单都是已经付款了,事后我给他们的客服打电话,他们现在叫我拒收寄来的订单,扣除他们寄来的邮费后,再退回我所支付的金额。
那就是说,要我白白亏10元和收不到货物而且还受满肚子气吗?另外的方案就是退回我没有发货的订单的金额作为网站优惠券,还是要在他们的网站消费才能使用优惠券。因为我是用优惠券购买的,所以我之前使用的200-100就无效了。
因为2单总共才269元,减了优惠券100元之后,我才支付了169元。现在叫我支付129元购买一件,另外的40元给我退回,这样我当然不愿意。
总结方案:1、白白让我亏10元还受满肚子气;2、让我原价129购物寄来的一件.退回我40元(我只收到一件衣服.这2件一份是同一张优惠券的.应该算同一个订单)。所以本人举报开心淘开心单方面违约及解除合同,没有履行承诺给我发货,坚决要求按订单如实发货。
对此,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认为,消费者在投诉与维权过程中遭遇的拖延散漫的服务态度,以及他们在维权时付出的心力都影响其对商家的印象。商家不能仅仅满足于解决消费者的投诉,更该从根源上提升服务质量,杜绝此类投诉的发生。(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