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9月27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李小姐对F团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我于6月8日在F团购买了“天津之眼”35元团购券两张(订单号为2189684),需要凭团购验证码去换取门票,但是一直没时间去换券导致团购券过期。今天打电话过去,客服说这个团购订单是票务团购,不在退款范围。我和我的朋友经常在各大团购网站团购,发生过几次退款,其中包括票务退款,比如电影票,都是能非常顺利退款的,F团只是第三方平台,不退款不合理。称“放心团”的F团如何让人放心。
根据网友反应的情况,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了F团的售后服务,客服表示,票务类的团购券除了F券其他过期都不能退款,这点在网站上有明确的提示。
于是我们的工作人员打开了F团的页面,在页面右侧有一栏“放心团承诺”,点击进入后,我们看到如下
备注:不适用过期无忧的产品类型
1、票务类产品不属于过期无忧退款服务范围,如门票,电影票,演出票等;2、快递类产品不属于过期无忧退款服务范围;;3、代金券类型产品不属于过期无忧退款服务范围;4、标明"不参加过期无忧"的产品
据了解,F团于2010年3月15日正式上线运营,也叫“放心团”,现改为“F团团团有品质”,是中国第一个生活消费限时团购网站。主营业务涉及餐厅、影剧院、酒吧、美发美体、KTV等各种各样的消费场所。此外,F团已经被网购导航比购宝(Boogle.cn)搜录,作为一个第三方平台,我们会更好的对电商企业进行监督。
对此,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表示,团购由于其实惠的价格受到广大网友的喜爱,由于个团购网站的团购规则有所不同,因此网友在团购前需细看。此外,由于团购网站众多,且鱼龙混杂,建议网友在进行团购活动时尽量选择知名度高、口碑好的网站,同时应加强维权意识,对不良团购网站予以揭露。
据网经社调查显示,用户口碑和点评往往决定了其他用户的购买,因此,电商企业应当重视用户购物体验,坚持诚信经营。10月20日,由网经社、中国服装网共同主办的“2011中国服装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峰会暨中国服装产业电商采购会”将于宁波举行。届时还将发布《2011诚信服装电商企业宁波宣言》(详见会议官方网站:www.100ec.cn/zt/fuzhuang/)。(文/网络零售部 言回)
事件跟踪:
日前,我们接到F团方面的回复称经过再次与客户仔细解释后,由于该客户的退款属于票务类,因此无法退款,此事已得到客户的认可,双方已达成共识。
在此,我们再次强调网友在团购前一定要看清团购网站的退款细则,F团无法退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票务类产品不属于过期无忧退款服务范围,如门票,电影票,演出票等;
2、 快递类产品不属于过期无忧退款服务范围;;
3、 代金券类型产品不属于过期无忧退款服务范围;
4、 标明"不参加过期无忧"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