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商务部今日(18日)举行例行发布会,通报2012年1-11月我国商务运行情况。前三季度我国网购规模达到8062亿元,此数据与阿里巴巴之前公布的万亿元出现冲突,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发布会上表示,主要是因为调查的范围、调查的口径和标准不一致造成的。
沈丹阳此前介绍,前三季度我国网购规模达到8062亿元,增长了44%。而此前阿里巴巴宣布淘宝和天猫在2012年整个的销售额已经达到了10000亿。对于这两个数据出现冲突,沈丹阳表示,现在确实存在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的销售额统计数据不太一致的问题。主要是因为调查的范围、调查的口径和标准不一致造成的。
沈丹阳称,他公布的数据是商务部电子商务司经过多种数据综合分析,委托权威研究机构共同测算以后得出的数据。他表示:今后希望能够有一个更权威的数据给大家。
网购规模激增或加速网购征税
另一方面,网购规模激增网购征税或是大势所趋,而网购是否征税的讨论由来已久,征还是不征,这是个问题。法律界人士认为,从长期来看,各类型网店纳税是大势所趋。
网购的价格优势在世界范围内具有相似性。据媒体报道,美国商务部曾发布调查认为,相比传统商业,电商价格通常要低至7%至16%,这种差异部分来自于税收差异。
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李俊凌表示,目前淘宝网95%以上都是小卖家,也就是在缴税的起征点以下。从天猫注册用户看,一般拥有工商注册等级材料才能注册天猫的卖家,属于大卖家,其网购部分与实体店销售部分合并缴税。对此,电子商务观察员鲁振旺认为,大卖家和淘品牌征税是趋势,否则就是不合理竞争。但是对于小卖家和个体卖家,建议采用退税补贴方式。
而据了解,目前我国对网购征税并没有改变现有征税的框架,对网店而言,除了营业额达不到起征点和偶然发生的二手交易外,其余均应该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和所得税。因此,随着网购规模的不断扩大,征税与否已经是不可回避的话题。 (来源:21CN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