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10月23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多位用户对聚美优品的投诉称账户被盗。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该用户投诉内容:
禹小姐称10月16日用同学聚美账号,货到付款的方式在聚美优品购买258元的产品,一个佰草集的眼部啫喱,一瓶洗发露。
晚上去专柜,西单佰草集专柜查询到佰草集家没有我买的那款啫喱,店员说佰草集从没出过这款产品,于是当天晚上我申请了退款。
10月18日,两件东西258元加上我邮寄回去的快递费8元,聚美优品将266元退款打到同学聚美优品的账户。
10月18日,同学申请把钱提现给我,办理流程。由于账号没有绑定手机,不能提现,聚美的客服要求提供第一笔订单收货人的手机号(第一笔订单收货人是这同学的妈妈,她不认识我),我们还提交了这次收货人(我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和手机号。都提交之后我们就下线了等待聚美的绑定手机。
10月21日,聚美优品余额被不认识的人提现,提现单号550820支出266元,手机号也被绑定,但同学的邮箱没有收到任何提示。
于是多次给聚美优品客服打电话,客服说同学聚美账号被盗,尽量帮我追回。,并且不能承诺何时能追回。
李小姐称10月22日晚上发现聚美优品内余额全部被盗刷提现,具体为176元,提现单号为552374。
该笔交易并非我本人发起,我也从未将账户、密码透露给任何人,使用过的个人电脑从未遭受病毒或黑客攻击。对于该笔交易,我并未像以往一样收到任何短信或是电子邮件通知。我绑定了手机号的,但是现在连绑定手机号都被改了。
与聚美客服联系,客服说钱应该还未打入盗钱者的支付宝账户,1-2个工作日才打入。于是我多次联系客服让联系财务拒将该笔钱打入盗钱者账户,但客服只说会尽快给我回复,但不知道何时能回复。
我对此表示强烈抗议,并认为这种推卸责任的处理方式会持续危害用户的资金安全,并有可能助长该网站内部的监守自盗。我钱是21号才打入我账户,22号就被盗。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聚美优品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接到该网站的回复称相关问题已解决,但并未给出具体处理方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据《2013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糯米网、拉手网、窝窝团、美团网、聚美优品、聚齐网、爱丽团购、高朋团、like团、58团购2.30%为“2013年(上)中国网络购物十大被投诉网站”。
鉴于聚美优品账户被盗、售后处理不积极等问题,建议广大网购用户谨慎在该网站下单。(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