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继“双11”、“双12”之后,网购达人们又将迎来圣诞、元旦。加上年关越来越近,不少电商网站都在努力抢占年货市场。
在淘宝网上,一些商家所售商品明明是本地制造,却披上了“产自意大利、法国”的美丽外衣;有商家在团购网上,使用一些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今年以来,针对网购热,泉州工商检查支队持续开展网络巡查监测和网购行业的监督规范,提醒消费者谨防网购陷阱。
【案例1】团购遭遇格式条款
近期,泉州工商重点监测、查处网络团购行业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如今,“团购”已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看电影、聚餐吃饭、选年货等,都会想到团购。不过,团购网上的一些不平等格式条款和不规范行为,也随时可能侵犯消费者权益。
在网络监测巡查中,工商部门发现,一家知名团购网站在开展的蛋糕类团购中,在“提醒”一栏写有“蛋糕预约后视为已经消费”、“领取时请认真检查蛋糕质量,一经领取,离开店面后,不退不换”等格式条款,该网站的30多个蛋糕类团购活动均含有这些条款。“这些条款都不公平,一定程度上减轻、免除商家应当承担的责任,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而在电影票团购中,几大主流团购网的条款中,则含有“不支持过期退票”等规定,同样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泉州工商判定四家知名团购网站16例涉嫌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违法团购,其中立案查处6起,责令改正10起。
【案例2】“欧洲”大牌产自泉州
“现在不少消费者都认为,外国的东西肯定好,一些经营者就是利用这种心理,千方百计用虚假宣传产地等方式诱导消费者。”泉州市工商局检查支队第四大队办案人员介绍。今年8月起,泉州工商在开展网络巡查监测中发现,淘宝网上一些商家存在利用发布网络宣传信息的方式,对产地、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一些在网店中宣称“产品产自法国、意大利”,工商调查后发现,其实产地就在石狮、晋江等地。“商家往往还为消费者构建出一个很美好的品牌故事,让消费者觉得物超所值。”据工商透露,这些商品一般比同档次的价位略高,但还是得到消费者青睐,部分品牌在“双11”等节点还销量不俗。
截止到本月,泉州工商检查支队共查处此类案件10起,案值约140万,罚款约20万元。
【工商警示】团购年货防陷阱
消费者如何避免误入网购陷阱?
工商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要迷信商家宣传。为了吸引消费者,一些商家不但虚标产地、成分,甚至营造出团购人数众多、热抢的氛围,消费者应注意甄别。对于宣称外国品牌等商品,应要求商家提供相应的授权证书、进口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团购价”未必是最便宜的。部分商家在经营中采取虚抬原价再打折的方式,所谓的“团购价”并不一定都是最便宜的价格,消费者网购时应了解市场平均价格,切勿被虚晃的高价折扣所误导。
三、注意索要发票等交易凭证。一些商家在团购中以“折扣巨大,无法提供发票”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凭证,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维权难度大。
四、遭遇不平等格式条款或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来源: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