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数字零售>《淘宝规则违背承诺条款试行公告》全文
《淘宝规则违背承诺条款试行公告》全文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3日 10:25:51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亲爱的淘宝会员:

  诚信交易是淘宝网购市场得以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石!为持续提升整个淘宝平台市场的服务水平,给买卖双方都能够提供一个安心交易的平台环境。《淘宝规则》将对违背承诺条款的部分规则进行进一步的优化试运行。

  本次试运行调整针对《淘宝规则》违背承诺中“卖家未按约定的发货时间发货”情形。

  一、规则条款:

  《淘宝规则》-违背承诺:

  (三)卖家违背以下任一承诺的,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且金额最低不少于1元,最高不超过30元;买家发起投诉后卖家未在淘宝网人工介入且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支付该违约金的,除须赔偿违约金外,每次扣3分。

  1、除特殊情形外,买家付款后,卖家未按约定的发货时间发货的(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试运行方案:

  若卖家出现上述违规情形,且在淘宝网人工介入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支付违约金达第3次及3次的倍数时,淘宝将按照累犯从重原则,在卖家支付该违约金的同时,给予一般违规扣分扣3分的处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2分)。

  例如:卖家多次出现“未按约定发货时间发货”情形,且均在淘宝网人工介入且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支付了违约金,第一次不扣分,第二次不扣分,第三次将在支付违约金的基础上给予一般违规扣分扣3分;第四次不扣分,第五次不扣分,第六次在支付违约金的基础上给予一般违规扣分扣3分,以此类推!

  本公告于2014年11月28日进行公示通知,预计将于2014年12月18日正式生效,具体生效时间另行通知。(来源:卖家网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公司拥有17年历史,作为中国领先的数字经济新媒体、服务商,提供“媒体+智库”、“会员+孵化”服务;(1)面向电商平台、头部服务商等PR条线提供媒体传播服务;(2)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电商平台等提供智库服务;(3)面向各类电商渠道方、品牌方、商家、供应链公司等提供“千电万商”生态圈服务;(4)面向各类初创公司提供创业孵化器服务。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免费注册体验全库)基于电商行业17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关键词】 淘宝网网店网购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