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1月12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用户对分期乐的投诉称其欺诈大学生分期付款。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该用户的投诉内容:
2015年1月9日,本人在分期乐客户端上限时抢购活动中看到一款魔音耳机,原价1498,活动价格只要498,分18期付,一个月付款33。本人特地等到活动快结束了看到快买完了于是才下了订单,并且在线提交了我的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照片,自助审核,审核通过,打包发货。
第二天客服打电话跟我说,我买的耳机没有活动价498,我要付全款1498!我不同意,我要求他们以活动价履行!第二天,客服又说,由于系统出错,所以价格出错了!要我全额买单,或者拒绝收货,他们会帮我退货!我不同意!他们竟然不给送货。
11号货物已经发到我们学校了,学校的客户经理说上面要求他重新给我下订单,要全额的!
这明显是欺诈行为,而且网站咨询回复里竟然还看到说如果取消订单,会对学生的信用有影响,会影响以后我们买车买房,贷款!这网站本身就没有信用可言!竟然还以信用的名义对学生分期付款!且收受高额服务费!希望你们网站能为我们大学生做主!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分期乐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为帮助各电商企业更好提高售后服务与用户体验,网经社开通全国首个“微信网购维权平台——“网购投诉平台(微信公众号:DSWQ315)”,希望帮助更多用户解决网络购物纠纷、维护用户权益。(文/海沐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