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互金指导意见》的出台说明野蛮发展的年代已经结束,强调创新的同时也强调风险控制,进行分类监管后和明确各部门职责后,行业进入门槛将变高,我们认为意见的出台,将利好互联网征信、互联网保险、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及有较强风控能力并具规模的网络借贷公司。
标的推荐:互联网征信-银之杰、互联网保险:腾邦国际、互联网借贷+供应链金融:用友网络、消费金融:苏宁云商、互联网基金/证券:东方财富、互联网信托:安信信托
一、此次意见出台联合了10个部委可谓阵容豪华,并说明高层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高度重视。
二、最终版本比此前预期的“尺度更宽”,全文大篇幅的提到鼓励“创新”。
三、明确了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
四、出台时间略早于预期,未受近期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本次指导意见仅为纲领性文件,分类细则尚未出台,细则将包含有更清晰的监管政策。
重点关注:
1.鼓励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进行合作:文中提到“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特别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的合作,传统金融公司给互联网金融公司提供配套服务与风控经验。互联网公司给予传统金融公司业务模式的传销、并拓宽其销售渠道。
2.鼓励互联网金融在国内上市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关于鼓励互联网金融公司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的政策基本符合预期。对于银行业对初创公司的金融支持政策尚待细则出台。(来源:国元证券;文/孔蓉;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