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5月26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吴小姐对“分期乐”的投诉,称商品属于7天无理由退货,但分期乐工作人员以各种借口不给退。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内容:
吴小姐于5月18号在分期乐分期下单买了oppor9,订单号: O20160518435565700481。
21号收到货,22号早上发起退货申请,25号接到工作人员审核电话,让我把手机包装盒的照片发到指定邮箱,但他们以我手机盒的包装贴条有问题为由拒绝退货。我21号收到手机,只把快递包装盒拆了,并未动过手机包装,22号就发起退货了,也一直把手机放着没动,收到的时候手机就是那样的。但分期乐工作人员就是不退。
事件追踪:我平台于5月30日收到分期乐发来的反馈称,我司提供正规售后服务。本单经与用户联系了解,用户商品已送人,不需退货。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分期乐是用户投诉的大学生分期消费网站,为了鞭策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制作专题《发货慢 售后服务差 大学生分期消费市场猫腻多 趣分期、分期乐被点名》(详见:www.100ec.cn/zt/fq/)(文/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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