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6月21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多名用户对“分期乐”的投诉,称取现手续费不透明、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内容:
案例一:取现手续费不透明
郝先生在分期乐申请了一笔618元的取现订单,订单号: O20160618867529300428。
手续费是6.18元,服务费是0,这样加起来一共需要还款624.18元,然而订单成功之后显示除了624.18元以外我还需要多付6.18元手续费,这个手续费取现时根本没有显示,这是百分百的欺诈!我希望能取消这多出来的6.18元手续费。因为在订单页面根本就没有显示有这笔手续费!
案例二: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
王先生在分期乐购买了手机,订单号: O20160613793851200792。
手机在到手后第三天申请的七天无理由退货,于6.17号在分期乐点击申请退货,分期乐故意拖延至6.20号由一位自称分期乐合作商家的人打电话(010-58103000)告诉我,因为我的手机已经拆封,所以影响了他们的二次销售,不符合他们公司规定的七天无理由标准,而据我了解的是,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我希望分期乐公司能够切实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尊重国家的法律。
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分期乐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分期乐是用户投诉的大学生分期消费网站,为了鞭策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制作专题《发货慢 售后服务差 大学生分期消费市场猫腻多 趣分期、分期乐被点名》(详见:www.100ec.cn/zt/fq/)(文/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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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维权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动“天天3·15网络消费维权活动”,重点关注网络消费者维权集中的电商网购、O2O、微商、海淘、外卖、消费金融、P2P等领域。无论是您个人遇到网购、团购、金融消费欺诈,还是您企业与互联网电商企业纠纷,均可通过投诉通道www.100ec.cn/zt/315/或关注官方微信“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受理、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