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8月17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寇先生对“分期乐”的投诉,称疑似分期乐赚取差价。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内容:
寇先生于2016.08.11在分期乐上分期一部小米5手机,订单号: O20160811567042100861。
但2016.08.16小米官网宣布全线降价200元。并对2016.08.05以后购买的小米五手机返还200元现金劵。且通过小米官网查询,我分期的小米5是分期乐于2016.08.07所购。
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分期乐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收到分期乐发来的反馈称,因小米降价补偿只面向品牌商城个人用户,企业采购不在补偿范围内。致电说明,用户表示理解。
据《2016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16tsjcbg/)监测统计,分期乐、趣分期、淘宝众筹、工行融e购、支付宝、国付宝、翼支付、拍拍贷、建行善融商务、财付通为“2016年(上)十大热点被投诉互联网金融平台”。(文/阿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