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4月28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商家对微店的投诉,称无故收取违约金。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张女士是微店的一名商家,订单号:775211738051065。
2017年4月26日微店在无任何形式通知的情况下将买家付给我的货款强行收取微店单方认定的违约金,扣除违约金99.99元(按订单成交额的1%收取)。发现微店无故收取违约金后,我于2017年4月27日申诉,当日微店显示申诉失败。结果如下:微店在未经本人允许的情况下,强行收取了我的违约金。本人认为自己的微店在注册、商品发布和交易过程整个环节未给出违约金的提示。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本人认为微店强行收取我的违约金为非法敛财行为。要求微店退回我的违约金99.99元,并且永久关闭我的微店店铺。
日前,国内知名互联网+智库、电商研究机构——网经社发布《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全文下载:http://www.100ec.cn/zt/16tsjcbg2/),发货问题、物流问题、客户服务、退款问题、退换货难、虚假促销、商品质量、疑似售假、货不对板、信息泄露为“2016年度零售电商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