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8月14日,特斯拉被曝拒绝向拼多多“限时秒杀”频道团购车主交付Model 3,引发轩然大波。特斯拉的一位交付专员对其表示,这一活动不符合特斯拉的交付政策,因此依据合同约定取消订单。(具体详见【专题】特斯拉拒付拼多多团购车 究竟谁在理?律师有话说)
8月14日晚间,拼多多方面也对此事进行了回应,其“秒拼”事业群小二乐福表示,车辆系消费者本人与特斯拉签署订购协议,不存在订单转卖,将支持消费者维权,并积极落实交付工作。
据网经社(WWW.100EC.CN)了解,7月21日,连锁汽车销售平台宜买车在拼多多上推出了特斯拉Model 3的万人团购活动,团购价25.18万元,对比特斯拉官网上的售价,便宜了近4万元。
消费者先是参加团购特斯拉抢购成功,将25.055万元车款先行支付给宜买车;随后个人在特斯拉官方渠道订购,签署订购协议,并支付定金 1000元。该消息人士证实,按照和消费者的约定,剩余款项27.055万元由宜买车向特斯拉支付,其中包括拼多多与商家补贴用户的2万元。但支付过程 中,用户主动表示是“拼多多支付”,引发了特斯拉拒绝交付车辆的风波。
“在这个特斯拉拒付事件中,其实存在多层次的法律关系,不能简单地以单一的汽车消费购买合同关系来判断。”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表示。
方 超强表示,从单一的汽车购买合同和双方的消费关系来看,消费者下单在形式上是遵循特斯拉的标准购买流程的,双方达成的车辆购买合同应该认定为合法有效,特 斯拉也遵循合同约定向消费者交付车辆。法律并不禁止第三方代付合同款项,且一般而言,第三方代付款项并不会导致合同向对方的损失,因此特斯拉仅以“拼多多 支付”为由拒绝交付车辆,理由并不充分,可认定为违约。
但本次事件的特殊性在 于,消费者与特斯拉达成的购买合同,可以称之为“曲线购买”行为,系“宜买家”与“拼多多”在未与特斯拉取得共识的情况下,擅自举办的“特斯拉团购”活动 的一环。因此,必须要先准确评价,“宜买家”与“拼多多”在未与特斯拉取得共识的情况下,擅自举办“特斯拉团购”活动的行为性质,才能准确评价消费者在后 的购买行为。
方超强表示,如果“宜买家”与“拼多多”擅自举办“特斯拉团购”活动的行为,涉嫌侵权及损害特斯拉的合法利益,则消费者就此与特斯拉签订的购买合同,有认定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可能,特斯拉也就有了拒绝交付车辆的合理依据依据。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表示,而难点或者争议也正在于此,“宜买家”与“拼多多”擅自举办“特斯拉团购”活动是否可以认定构成对特斯拉的侵权?
从事实的情况看,“宜买车”和“拼多多”一推出“特斯拉团购”活动,特斯拉就发布声明,明确未与前述两方进行过任何合作,也未委托前述两方 进行销售。特斯拉之所以快速声明进行澄清,在方超强看来,一方面系该团购活动,明显违背特斯拉现行的直售模式,容易造成消费者对特斯来销售方式的误解和混 淆,于特斯拉直售的特有模式不利;另一方面,“宜买车”和“拼多多”都以“价格低廉”为特色,这与特斯拉的定位高端的品牌形象明显不符,有损特斯拉的品牌 形象;再者,参加团购活动,也容易让外界对于特斯拉公司的汽车销售水平产生销量不行的误解和质疑。
方超强进一步表示,以上种种所关注的利益,都是基于电商发展而逐步演化而来的新型、特殊利益,该等利益及其损益,也是特斯拉公司这类品牌公 司严重关切的;只不过,在司法实践中,涉网和电商企业的此类利益保护需求能否及时被关注到并予以保护,还有待后续观察。此次,特斯拉拒交付拼多多团购车辆 事件,或许可以是一个典型案例或者是一个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