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数字金融>【法律案例】开发网贷App非法收集个人信息 江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法律案例】开发网贷App非法收集个人信息 江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黄辉 通讯员 杨波 郑明明法治日报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9日 09:49:16

(网经社讯)近日,江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安义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2年6 个月,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2年,对被告人徐某甲、徐某、谈某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10个月不等,5名被告人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45万元至 10万元不等。同时,判处5名被告人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单位安徽某信息技术公司承担永久性删除非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 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

  经审理查明,杭州某科技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主营网络放贷App的开发及销售,郭某系该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吕某系公司股东及技术总 监。2018年初,郭某、吕某开发网络放贷App,招募徐某甲、徐某、谈某某负责网络放贷App的销售等业务。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该公司先后开 发了“一周速贷”“玖玐速贷”“金狐贷”“极乐贷”“考拉速贷”等多款网络放贷App,并销售给了多名放贷人员。这些网络放贷App均具有收集包括用户姓 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以及设置利息、逾期费、展期费、发送短信提醒等功能。

  为推广公司开发的网络放贷App,获取更大利益,郭某、吕某等人还利用其收集和购买的大量公民个人信息,通过安徽某信息技术公司等短信公司群发 短信消息,共计发送包含有网络放贷App下载链接的短信近千万条,并根据注册用户数按15元/条至25元/条不等的价格,向放贷人员收取所谓“推广费”, 同时还将所收集到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放贷人员用于网络放贷。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等5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将获取的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或利用他人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群发短信息推广网络放贷App链接, 或非法提供给其他网络放贷人员用于发展网贷客户,已查明非法获利91490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除 承担刑事责任外,郭某等5名被告人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单位安徽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为,还侵害了众多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法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郭某等被告人均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网经社联合A股上市公司网盛生意宝(002095.SZ)推出消费品在线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该产品具有按需提款、按天计息、随借随还、专款专用、循环信用贷、全线上流程操作等特点,解决消费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下游经销商/网店因库存及账期造成的流动性差“痛点”。》》合作联系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注册免费体验全部)基于电商行业12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关键词】 网贷App个人信息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