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4月30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对外发布《K12在线教育服务与评价》团体标准。作为国内首个K12在线教育团体标准将为规范在线教育服务提供参考依据。
(网经社注:图片采集自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近年来,国内在线教育服务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师资力量薄弱、退款困难、虚假宣传、霸王条款、任性停课、等乱象也不同程度存在。另据我国“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20年度在线教育消费投诉数据与典型案例报告》(报告全文下载:http://www.100ec.cn/zt/2020zxjyts/)显示,退款问题、网络欺诈、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是2020年全年在线教育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投诉平台包括嗨学网、大塘小鱼、学慧网、DaDa英语、51Talk 、麦淘亲子、英语流利说、赛优教育、大暑电商学院、聚师课堂、潭州教育、沪江网校、腾讯课堂、深海教育、一只船教育、兰迪少儿英语、掌门1对1、叮当学堂、师德教育、清北网校、河小象、对啊网、向日葵妈妈、芸学教育、扇贝网、VipCode、英孚教育、高顿教育、中华会计网校等。
为了规范在线教育企业经营,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消费者权益,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大生知行科技有限公司、小船出海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猿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网易有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掌小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等共同制定了《K12在线教育服务与评价》团体标准。
据网经社“教育台”(EDU.100EC.CN)获悉,该团体标准从市场准入门槛、师资要求、行为规范、纠纷解决机制和收、退费要求等方面入手,对在线教育培训机构的师资、课程服务、招生宣传、合同、教学质量、争议处理等层面明确了企业责任,规范了服务范围、要求及服务方式,为K12在线教育服务的标准化提供参考与支撑。
对于消费者普遍关心的师资问题,标准明确:
在线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从事英语教学的外籍教师,应来自以英语为母语或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且具备国际外教资质认证机构所颁发的相应证书。
在线教育培训机构应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公示外籍培训人员的学习、工作、资质证书、教学经历。
在合同和收、退费方面,标准明确:
因在线教育培训机构原因出现合同内容变更时,应征得消费者同意,并提供补教措施和补偿方案;
因消费者不满意培训效果或因个人原因希望变更合同内容时,在线教育培训机构应主动积极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合同有效期内,如消费者提出退费要求,在线教育培训机构应无条件退换当期未完成课程的实际学费(特殊情况按双方签署的协议执行),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雷表示,除了在师资、教学质量、争议处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范之外,该团体标准还有两个突出亮点:
在收费要求中特别提出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训业务,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这有助于规范在线教育预付资金专款专用,不得超长预收费,避免过度金融化。
倡导在线教育培训机构不与消费贷公司进行合作,消费者有分期购买需求时,机构应与消费者说明分期贷的条款及风险,消费者有权根据个人需求选择支付方式。这将有助于避免过度消费、超前消费,避免消费者过度负债,可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K12在线教育服务与评价》团体标准的正式发布,意味着在线教育技术标准体系初步构建,行业进入规范化、精细化竞争阶段。一方面,团体标准规范了企业教学、收费、服务的准则与红线,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有据可查的明确指导;另一方面,标准的推出提升了在线教育行业准入门槛,为行业再次的高速发展提供契机,也为牵头起草的51Talk、猿辅导、作业帮、网易有道、掌门教育等在线教育企业创造了良性的发展秩序。
全文下载:《K12在线教育服务与评价》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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