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8月18日消息,近日,《惠州市鼓励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出炉。《措施》围绕支持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建设、经营主体培育、产业集聚发展、供应链产业配套发展、人才培育与合作交流等五大部分,提出了13条具体支持举措。
《措施》提出,支持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建设,包括跨境电商地方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商第三方线上功能平台。《措施》明确,要对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管理、维护升级给予资金保障,推动海关、税务、外汇等政府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与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支持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培育。包括培育小微跨境电商主体、支持大中型跨境电商主体做强做大、鼓励企业培育自主品牌、支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转型发展、支持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引进。《措施》提出,要借助“互联网+”,打造外贸新增长点。对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实行分级资金扶持,最高可达100万元。
支持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发展。产业要集聚发展,园区是最佳平台。《措施》提出,鼓励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升级改造跨境电商产业园。对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实际使用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园区内企业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5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园区主办方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可达200万元,并纳入市级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认定。
《措施》提出,支持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和有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对中高等院校开设跨境电商相关课程及企业、行业协会开展跨境电商专业培训项目、创新创业技能大赛等活动给予资金支持。鼓励跨境电商课题研究及合作交流。支持惠州市企事业单位开展跨境电商课题研究、合作交流。
《措施》采取事后奖补的方法,每年将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扶持跨境电商相关企业发展。同时,联同相关县(区)加快推进B型保税物流园建设。《若干措施》实施后,将有效规范和完善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机制,优化我市跨境电商营商环境;通过大力支持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培育、产业集聚发展、供应链配套发展,2年内将实现跨境电商100亿元的进出口额。此外,还可解决我市跨境电商供应链环节薄弱、跨境电商实用型人才缺乏等一系列问题。
据悉,惠州市跨境电商出口自去年11月下旬开始“9710模式”(B2B直接出口)第一票,全年实现出口额3.68亿元。今年1~7月,全市跨境电商出口27.28亿元,其中以“9710模式”出口25.6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