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3月15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消费者协会、省饭店烹饪协会共同发出《关于保障消费者享受公平点餐权利的倡议书》。
《倡议书》提到,近年来,“扫码点餐”这种科技服务方式已广泛应用于餐饮行业,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省心”消费和“省力”服务,让广大消费者真切感受到科学技术赋能消费支付方式而带来的快捷便利和服务体验。但同时,“扫码点餐”这一新兴支付方式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如“强制允许获取个人信息”“强制接受线上点餐和线上支付”等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网经社(WWW.100EC.CN)获悉,为有力有效服务我省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积极引导全省餐饮服务单位牢固树立“科技向善”的价值理念,提升餐饮服务质量,促进餐饮行业规范发展,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倡议书》发出如下倡议:
一、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营造放心舒心安心的消费环境。餐饮服务单位应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服务理念,在提供“扫码点餐”服务的同时,辅以人工点餐或协助点餐服务,确保消费者平等享受消费权利。逐步丰富和不断细化“扫码点餐”服务界面,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真实的消费信息,切实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体验感。在支付环节,支持消费者自主选择现金支付或线上支付方式,最大限度满足各类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二、强化“科技向善”,实现消费公平,营造诚实信用多元的消费环境。餐饮服务单位应通过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促进消费升级,健全完善“扫码点餐”服务系统中寻求服务员协助等辅助功能,使服务系统更加人性化,不断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避免“扫码点餐”服务方式成为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消费群体的技术壁垒,阻碍消费者实现更深层次的公平权利。
三、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守法经营,营造安全便利舒适的消费环境。餐饮服务单位提供“扫码点餐”服务,如必须关注店铺公众号或强制登陆后方能提供点餐服务,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同时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关于“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关于“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等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强化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收集消费者信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性原则,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关注商家公众号、允许获取个人信息等;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时,不得向其发送广告等商业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