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月13日消息,近日,河源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管理,决定依法注销一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分别是广东粤运发展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粤运悦行)、山东鞍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鞍马出行)、内蒙古小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小牛快跑)、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4家公司(万顺叫车)。
网经社移动出行台(DCX.100EC.CN)获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5日内(如有收到书面通知的,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本公告附件所列经营者可以陈述申辩,未陈述申辩或者陈述申辩意见未被采纳的,应当将被注销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实体证件交回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公交科核销归档,并应当督促各自平台注册的车主转到其他平台注册或者将车辆《道路运输证》实体证件交回原发证的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销。逾期不交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不督促车主转注册或者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将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为电子证照的,由河源市交通运输局核销相应证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