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3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如同一把精密的“手术刀”,切中了数字经济治理的两大命脉:数据透明化与风险可控化。这一政策的出台,究竟释放了哪些信号?(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s://www.100ec.cn/zt/wlhgy/)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行为,发挥数据在平台经济治理中的关键要素作用。引导京东、拼多多、抖音、快手、唯品会、达达集团、得物、苏宁易购等数字零售类,美团、饿了么、鲁班到家、土巴兔、哈啰、滴滴等数字生活类,以及飞猪、携程、去哪儿、同程、曹操出行等在线旅游类企业合规经营,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效能,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在此背景下,数字经济新媒体&智库 #网经社 (WWW.100EC.CN)独家策划“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新动向专家解读”,邀请了包括泰杭律师事务所、正策律师事务所、申浩律师事务所、泽大律师事务所、中治律师事务所、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企赋未来科技、诺臣律师事务所等专业律师、专家,共同探讨平台、商家、卖家等合规经营新要求。(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s://www.100ec.cn/zt/wlhgy/)
对此,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艺在接受网经社独家专访时表示,
一、网络交易出现的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印发的《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4月25日施行,标志着我国网络交易监管进入新阶段。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购成为我国的主要交易方式。我国网络交易市场规模已达15.4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30%,但伴随快速发展也暴露出一系列社会问题:
一是部分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实施差异化定价,同时通过不透明的流量分配机制挤压中小商家生存空间。二是假冒伪劣与虚假交易泛滥。"刷单炒信"、"虚构原价"等技术化手段使传统监管难以有效识别。三是数据孤岛导致监管滞后。各平台数据标准不一,监管部门难以及时获取全面信息,形成被动"事后监管"局面。四是平台主体责任缺失。许多企业对合规管理认识不到位,审核监督流于形式。《办法》正是在此背景下出台,旨在通过建立标准化数据报送体系,推动行业从"自律合规"向"数据合规"转型。
二、《办法》产生的影响
《办法》对于日常的监督给与法律的依据,压实了责任主体,其中对于电商平台带来了极大的影响:1.明确了四类核心数据的报送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身份信息(半年报)、违法行为线索数据(5个工作日内报)、行政执法协查数据和特定商品服务数据(按要求报)。这种差异化设计既满足监管需求,又避免给企业增加不必要负担。2.预防式监管模式:建立动态监测与智能分析机制,实现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探索穿透式监管,核查实际交易情况,建立政务数据双向流动,主旨是提升平台自治能力。3.平衡了监管强度与企业权益,规定数据报送范围、频次等与监管目标成比例,注重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办法》中的规定都影响着电商平台的日常运营,电商平台可从以下几点来加强日后的运营管理。如:1.平台需构建自有数据系统和合规人员配备;2.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合规,事前预防;3.挖掘数据价值与商业应用。
三、《办法》需解决的问题
《办法》在今年4月才实施,也将面临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1. 数据安全与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护。首先需进一步明确"必要数据"范围,建议制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护机制。
2.电商平台大小不一、参差不齐,导致合规落差,特别中小平台在技术和人才方面面临更大压力。建议实施阶梯式合规要求,组织专项培训指导。
3. 由于互联网区域概念模糊,存在管辖权界定模糊、数据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建议构建全国统一数据交换平台,明确跨区域案件管辖规则。
由于互联网交易繁杂、电商平台较多,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的压力大,建议构建多方共治机制,完善平台自治机制,培育专业第三方机构,建立消费者举报奖励制度,发挥行业协会引导作用。
总言而之,《办法》实施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随着数据报送体系完善和监管能力提升,我国网络交易市场有望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发展环境,实现"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良性循环。电商平台应主动适应监管要求,将合规压力转化为治理升级动力,共同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家介绍】
(扫码点击查看更多《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新动向?网经社独家策划专家深度解读报告》)
李艺律师,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监事会监事,一级合伙人。
网经社在消费维权、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关部委、消协的肯定。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调研课题项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座谈会上,发布《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消法》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
2013年,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并做主题报告;发起“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推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