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赵某和陈某同在一个足浴店上班,两人同吃同住,连电脑都是合用的。赵某曾用陈某的支付宝账户买过几次东西,但用的是自己的银行卡。因支付宝能自动保存关联银行卡号,陈某想到了一个“歪点子”。
陈某利用支付宝转账功能,先点从“卡转支付宝”,输入转账金额,这时,就会有验证码发到赵某的手机号上。
“我就趁这个时候,问他借手机打一下,等验证码到手机后,我记下来并且把这条短信删掉,再把手机还给他就行了。”3月中旬,陈某小试一把,发现赵某根本没有察觉自己做的手脚,赵某建行卡的2000元轻松地转到了陈某的账户中。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此后,陈某用同样的办法,共从赵某的银行卡里转账1.1万元。此外,陈某还趁赵某不注意,偷偷记下了赵某农行卡、民生银行卡、中行卡的卡号。
4月5日早上,赵某接到哥哥电话,让他汇一笔钱应急。赵某取钱时才发现,那张建行卡里少了1.1万元。接着,他又插入其他卡查询余额,发现这几张卡的钱都少了。赵某核对了一下账单,这几张银行卡从3月底到4月初,共被消费了30多笔,总金额达2.6万元左右。
赵某立即就怀疑这些事是陈某干的,因为他最近花钱大手大脚不说,而且有一次赵某还在自己的手机上发现一条短信,短信上写的是他农行卡后面几位数字。“我问过他,这是什么短信,他说是验证码,已经过期了。”
4月18日,陈某被抓获。
因涉嫌盗窃罪,日前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新北检察院依法批捕。(来源:常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