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8月28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1号店的投诉称7天无理由退货遭拒。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内容:
郭先生称8月18日在1号店网站下单购买手机一部,订单号587946969900。
手机在8月21日送到签收,后发现该手机须使用小卡无法使用,因换卡麻烦,遂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但是客服打电话来说手机外包装密封条码拆开就不支持退货,可是包装根本就没有条码,就是一个纸盒,里面手机用气泡沫包着,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密封条码。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现在1号店不让我退货,还拒绝了我的退货申请,我应该怎么办呢?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1号店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接到该网站的反馈称已联系消费者致歉,建议消费者剪卡,费用我司承担,消费者不认可,告知后续有到处理方案会再次联系,消费者认可。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提醒广大网购用户,下单前最好仔细查看相关产品说明,以免买到不合适产品。此外,电商企业应积极履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霸王条款。
据《2014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 www.100ec.cn/zt/upload_data/down/2014shyhty.pdf)监测统计,淘宝/天猫、易迅网、当当网、1号店、国美在线、唯品会、银泰网、凡客诚品(包括凡客自营电商部分以及V+商城)、尚品100、小米商城为“2014年(上)中国网络购物十大被投诉网站”。(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