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3月12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当当网的投诉称其强行安排退货。
以下为该用户的投诉内容:
订单号:11947119968。
3月9号收到错书当天要求换货,当当网同意,双方商定于周六周日上门换货。当当网遂开始办理换货事宜。但3月11号早上收到短信告知缺货,当当网不联系顾客协商,单方面直接强行安排退货。我立即上网查询得知,该商品实际依然在当当网上售卖,并未缺货,但是涨价了。
当天回家后得知当当网已经派快递员上门退货了,这时候当当网的处理速度倒是极其迅速,根本不给消费者协商处理的时间和机会。对于当当网涨价商品以缺货为由拒绝换货的消费欺诈行为表示不满。我要求当当网按订单价28.8元补发商品,运费当当网承担;或者当当网补偿差价,市场零售价48-原订单价28.8=19.2元!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当当网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制作专题《账户被盗敲警钟虚假促销遭质疑剖析 当当网不安全的购物结症》(详见:www.100ec.cn/zt/ddw/)
为了方便用户及时反馈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的问题,网经社开通新浪微博投诉通道,欢迎@电商维权顾问。(文/远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