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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全文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6日 09:28:19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电子商务作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推动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全面把握机遇,积极发挥电子商务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实施期为2018-2020年。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与《河北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战略部署,以建设电子商务强市为目标,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完善支撑服务体系,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助力供给侧改革和双创发展。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高效、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构建“4+4”产业格局,全力打造全国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城市,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70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超过95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20%。网络购销规模显著提高,平台和园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企业创新能力逐步增强。通过电子商务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电子商务应用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先进水平,将石家庄建成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电子商务中心。

三、主要任务

围绕工作目标,重点实施“六大工程”,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一)电子商务主体壮大工程

1、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经济。围绕钢铁、铁矿石、农产品等区域优势产业,积极支持河钢云商等一批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围绕我市医药、建材、装备、食品、纺织等优势行业,重点推动以岭健康城、御芝林、君乐宝乳业、东明家具等一批垂直细分领域交易平台。围绕我市传统商贸流通行业,重点推动北国如意购物网、国大爱购网、蜂·365、纷橙E购等一批网上零售交易平台。围绕二手车、二手设备、物资回收、拍卖、会展等重要领域,重点培育Feijiu网、聚拍网、再塑宝、优盛二手设备网、回收商网等一批生产性服务业交易平台。围绕提高物流配送效率,降低流通成本,重点推动石家庄城市共同配送、石家庄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平台等一批第四方物流平台。到2020年,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百亿元的企业达到5家以上,超过10亿元企业达到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

2、打造一批国内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重点推动河钢云商、移联网信、中废通、回收商网、御芝林、君乐宝、以岭健康城、北国如意购物网10家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升平台影响力。引导北人集团、365科技集团等商贸重点企业提升网络零售水平,辐射全国消费市场。支持君乐宝乳业、常山纺织等品牌效应明显的工业骨干企业,建立自主电商平台,扩大品牌影响力。鼓励中废通、正和网络等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合资合作等方式,拓展国内外市场。到2020年,创建15家以上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质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销社,有关县(市、区)政府)

3、引进一批知名电子商务领军企业。推进与阿里、京东苏宁唯品会等知名企业的深度合作,加快菜鸟智能网区域中心建设,推进唯品会华北运营中心、阿里商学院培训分中心、顺丰产业园、韵达电商快递区域中心等一批重大电商项目落地。结合我市4+4产业布局,积极引进浙江传化、杭州网仓、天下农仓等国内优秀智能化物流企业。鼓励北人集团、365科技集团、大河物流园等本地有实力企业,与阿里、京东、苏宁加强在新零售、跨境电商数据云计算、精准扶贫等方面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4、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网店。支持正定板材家具、晋州服装、无极皮革、新乐电热毯等区域产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等方式,促进全网营销;引导石家庄新华集贸、南三条批发市场、塔坛国际商贸城等企业、商户开办网上商城,拓展网络批发零售业务;推进藁城宫灯、深泽布艺等细分市场和小众商品,通过微营销等方式塑造品牌。鼓励传统企业通过开设网店或设立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经营,全面扩大电子商务主体数量和经营规模。到2020年,全市网店及电子商务企业数量达到8万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电子商务园区示范提升工程

1、推进电子商务重点园区建设。借鉴浙江省经验,在省内先行先试,对全市电子商务园区实施5A等级管理。对河北慧聪塔元庄基地、乐城跨贸小镇、物联网大厦电商基地、京津冀移动电子商务总部基地、南三条电商创业示范基地、勒泰中心电子商务总部基地、中关村河北金种子电子商务产业基地、河北乘渡电子商务基地、北大科技园、石家庄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等10家特色园区,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给予政策、资金与项目重点支持,促进重点园区实现快速发展。到2020年,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达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2、推动产业园区型集聚发展。发挥我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试点引领作用,倡导全社会因地制宜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加快大型综合电子商务园区与“电商创新小镇”建设,以电子商务为引领,全面推动软件、客服、大数据、物联网、快递等相关行业发展。支持各县(市、区)依托现有开发区、产业园与产业集群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企业,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建设网商孵化园、创业园。支持鹿泉、平山、赞皇、行唐、无极、深泽等县(市、区)依托国家试点和区域特色产业,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向园区聚合。到2020年,全市A级以上电子商务园区达到3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网络消费促进工程

1、打造电子商务网络知名品牌。发挥电子商务在拉动消费与供给侧改革方面促进作用,重点推动制造业重点企业、外贸优势企业、中华老字号企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自建或通过第三方知名平台(天猫、京东、亚马逊一达通速卖通等),以自主品牌方式开展网上交易,提升品牌附加值。支持县域产值1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应用,推进产品迭代与产业转型升级,提升集群核心竞争力。鼓励我市重点企业依托阿里、京东、苏宁等地方名优产品馆,促进产销对接,提升销售业绩。到2020年,争取打造20个在国内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名优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2、推动传统商贸企业转型。支持新华集贸、南三条、桥西蔬菜及县域传统市场向电子商务园区、智能物流园区与线下展示中心转型,实现由商品批发向智能化供应链运营转变。支持北人集团、勒泰中心等传统零售企业,建设模式创新、具有规模和影响力的网购平台,推动线上线下协同互补,增强场景化、智能化体验功能,实现向多业态、智能化商城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3、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支持中国邮政、365科技集团、北京中科富创等电子商务、科技企业,发展面向社区的移动电商平台,提供全方位社区服务。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整合居民区、商业街区和学校线下商业终端设施,提高社区商业网络化水平。推进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由主城区向县城、乡镇社区扩展,满足全市人民生活服务需求。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达到3000个,主城区社区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电子商务应用拓展工程

1、引导制造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从产品销售和广告营销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领域延伸,发展异地协同设计、网络众包、云制造等网络化制造模式。鼓励知名企业自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并成立公司,发展一批工业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支持生产制造、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大力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打造一体化发展新生态。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比例达到55%。(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

2、深化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借力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中国邮政等国内电商知名企业及我市365科技集团等大型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加快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提高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主体集聚度。大力推动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整合政府、企业及社会各种资源,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整体生态体系。重点推进4个贫困县特色产品上网销售,拓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实现贫困人口增收致富。到2020年,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服务主体由11家集中到7家,培育交易额10亿元以上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2家;力争4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列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重点培育一批特色电子商务专业村、电商小镇。全市淘宝村、镇达到40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畜牧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3、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发挥石家庄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石家庄国际服务外包经济开发区、省级外贸基地和服务外包示范区政策产业优势,完善跨境电商清关服务平台、国际邮件监管中心、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等国际清关、通关服务功能设施,加快国际航空货运、国际班列、集装箱内陆机场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发挥省级以上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产业和贸易优势,依托河北正定家具网、赵州雪花梨·中国网、新乐电热毯等知名度较高电子商务网站,打造特色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发展“丝路电商”,引导河北辰邦、石家庄双剑工具等企业,在北美、欧盟东盟非洲、南美、东南亚、中东等贸易活跃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通过租用或自建方式,搭建公共海外仓体系,提供一站式国际服务。鼓励河北辰邦、瑞诺科技、乐城跨贸小镇、冀台联网等平台,引导广大外贸企业大力开展跨境业务。鼓励企业广泛利用速卖通、一达通、敦煌网、亚马逊、易贝等国内外知名平台,实现进出口业绩增长。到2018年底,力争培育建设15家跨境电商企业、3个跨境电子商务平台、3个公共海外仓;到2020年,跨境电商企业达到50家,平台达到10个,园区达到2个,公共海外仓达到10个,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占进出口总额比重超过2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石家庄海关、市国税局、石家庄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工程

1、鼓励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加快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企业开展以新技术为依托、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模式创新。推进C2B、C2F等个人对企业定制化经营模式。积极引进阿里盒马鲜生、永辉超级物种、京东便利店等新型零售业态,推动我市零售终端业态变革,探索新零售与分享经济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邮政管理局)

2、 加快移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引导移动电子商务在消费领域的创新应用,提升交易效率与消费者便捷程度。支持阿里蚂蚁金服在我市建设“智慧支付城市、支付商圈、支付社区”试点,逐步在交通、医疗、教育、社保、生活缴费等领域实现便捷支付体验。支持阿里、京东、苏宁在我市开展“无人超市”、“互联网+小店”试点建设,推进智能化商业模式在我市落地发展。(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电子商务产业支撑工程

1、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未来电子商务经济新需求,统筹规划“云(云计算)网(物联网)端(移动端)”等新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适应全市经济发展、具备承接京津相关产业转移的网络服务、承载能力。围绕卫星导航、通信传输、传感器设备、二维码注册解析、智能医疗和物联网综合服务等领域,加强对产业趋势及产品创新研究,形成比较完善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支撑体系。(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加大金融与资本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采用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对信用记录良好、有市场、有潜力的企业适度提高授信额度。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推进企业到全国股转系统、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引导和推动省、市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支持。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优先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鼓励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3、加快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加快智慧物流体系建设,加强物流快递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衔接,搭建跨地区、跨行业智慧物流信息平台。积极引导物流快递园区、城市共同配送中心(分拨中心)及末端配送网点三级配送节点建设。抓好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商贸物流标准化等相关国家试点工作,提升标准化托盘使用与周转率,加强冷链设施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无车承运人经营模式,构建从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全程智能化物流网络。支持在社区与大型单位办公区设置快递专门服务区,免费放置智能快件箱等终端设备,到2020年,主城区物业管理规范小区覆盖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

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支持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网站建设、通信服务等IT服务业,强化电子商务技术基础支撑。重点培育发展代运营、网络推广、数据分析和售后服务等营销服务业,提升网络市场运营拓展能力。规范发展电子商务信用、认证、咨询、培训、摄影、摄像、美工、园区管理等相关服务业,完善电子商务服务整体生态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电子商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建立电子商务监管协调机制,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和服务,督促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电子商务在线实时统计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给予财政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奖补资金,统筹安排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电子商务重点平台培育、企业园区型集聚发展、互联网品牌打造、农村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配套支撑体系构建等“六大工程”建设。市级各引导基金要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投资,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设立政府电子商务引导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电子商务初创期、种子期企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税收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小微企业减免税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落实减免税优惠政策。对旅游和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等相关行业,落实“营改增”政策。强化税收政策执行落实,对电子商务企业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取得科技中小型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175%的比例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创业投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税收抵免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作用,深化与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经济学院等省内高校及研究机构合作,建立全市电子商务专家与人才库,积极引进国内外顶级电商人才,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发展规划及解决方案。支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支持阿里商学院、京东商学院等与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培训基地。鼓励通过招聘网站、猎头公司、人才引荐等方式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五)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参与电子商务活动,广泛举办专家讲座、论坛、双创大赛、电子商务博览会等活动。充分发挥政府主流媒体宣传作用,广泛推介本地优秀平台和典型案例,快速提升扩大龙头企业知名度。支持我市电商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重要经贸活动,寻求合作商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宣局,各县(市、区)政府)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6日(编选: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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