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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5日 09:53:39

(网经社讯)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11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信政〔20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互联网+”为载体,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依托全县生态、产业等资源优势,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功能支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激发行业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积极争创国家级和省级电商示范县,努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我县电子商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地位基本确立,电子商务成为我县社会商品和服务的主要流通方式。

  ——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水平进入全市前列,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以上。

  ——建立比较完善的电子商务应用体系。由电子商务重点平台、骨干平台和细分平台组成的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体系基本建成,相关配套服务成熟高效。

  ——诚信有序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基本形成,电子商务产业支持政策比较完善,网络交易监管有力,网络交易秩序健康规范,网络消费安全便利。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一是引导我县优势行业中骨干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择优重点支持一批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二是鼓励传统商贸企业网上开店,实现“店商”与“网商”有机融合,壮大我县网商队伍;三是加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孵化,支持应用电子商务实现创业和再就业;四是扩大电子商务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和承接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来我县设立区域总部和分支机构拓展业务,支持我县传统商贸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机构采取合资、协作、托管、代理等不同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合作建立电子商务经营机构。

(二)深入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一是推进创建省、市两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重点培育、争创省级和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壮大我县电子商务骨干企业队伍,加快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步伐。二是加快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实现集聚、集约发展。着力打造淮滨县产业集聚区电子商务园、淮滨县佰德电子商务信息化产业园、淮滨县电商创业孵化园。培育壮大电商市场主体,辐射带动县区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和物流企业入驻淮滨。三是以淮滨区位、发展环境和特色优势为基础,逐步吸附国内外高端电商企业和人才,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和物流企业集聚布局,带动我县相关行业高速成长和产业集群发展,不断扩张集散国内外电商产品的区域范围,努力形成豫皖区域性电商发展中心。

(三)积极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

  紧紧抓住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计划,力推我县进入试点范围。探索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强、加快宽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优化网络发展环境,不断完善网络覆盖,加速宽带应用与普及。支持农民网上开店创业,推进农村生产经营实体电子商务应用,重点依托淘宝网、天猫网、京东网、云书网等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配送体系,做强做大我县鸡头米、粉条、萝卜、猫爪草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其他特色产品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吸纳带动贫困人口就业、脱贫。继续推动以党员远程教育系统为依托,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邮政三农”承办企业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骨干,结合我县农村实际,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探索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扩大农村网上消费和网上销售农产品规模,逐步形成一批电子商务应用示范村、示范乡镇

(四)大力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将淮滨县打造成为信阳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仓储物流枢纽,依托淮滨得天独厚的水运口岸地理优势,建设“信阳跨境电子商务临港物流园”。支持我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实行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分类和按规定登记备案。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针对不同语言进行区域划分,建立境外销售渠道,开展网上推介,提升我县产品在境外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支持外贸企业通过网络渠道,扩大境外产品进口,满足国内需求。

(五)强化现代物流建设,完善电子商务配套体系

  积极引进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的快递物流企业到我县设立区域总部和重点机构。整合现有物流信息资源,着力推进行业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完善公路、水路、铁路等行业信息系统,研究和探索跨行业信息互通、网络互联、资源共享的对接模式和运行机制。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强物流信息交互和共享,增强一体化服务能力。建立健全集车辆信息、货源信息、网上报价、网上交易、合同管理、金融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辐射全县所有物流企业的统一公共信息平台。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发展快递物流,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支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物流配送系统。支持城市社区开设网络购物快递投送场所。统筹规划,依托公路、铁路和港口等综合交通条件和区位优势,以“高速+高铁+港口”多式联运为纽带,把我县境内的高速路出口、火车站、港口合理连接起来,布局仓储物流配送设施,吸引淘宝网、天猫、京东商城等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县创建区域性电子商务和快递消费品配送和分拨中心,建立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发展电子商务支付业务。鼓励银行拓展电子银行服务业务,强化在线支付功能,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开展电子票据、移动电话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推出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支付产品和服务。支持建立由网上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以及其他支付渠道构成的综合支付体系,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资金结算服务。

(六)及时推广应用电子商务创新模式

  实施“网络超市”“移动商城”促进工程。应用宽带移动网络前沿技术,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动手机、掌上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在商贸流通领域普及应用,扩大移动电子商务覆盖面。充分利用国内大型电商平台推出的产业带、地方特色馆、网上行、特色频道等创新推广模式,适时推出淮滨产业带、特色信阳馆,整体、集中推介淮滨和淮滨产品。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探索建设地方区域平台,开拓新领域,发展新业务,探索新模式。

(七)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建设多层次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

  适当整合全县创业培训、再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培训资源,以中等职业学校为基地,依托电商创业孵化园,引入淘宝大学等知名电商培训资源,对接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企业,建立全县电子商务培训中心;鼓励电商企业、电商协会、区域各类组织根据实际,开展培训工作。支持大学毕业生、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在网商实践中锻造人才;通过企业发展,注重引进高端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形成政、校、协、企多途径、多层次的电商人才培训体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推动我县电商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扶持政策

  (一)鼓励传统商贸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实现“店商”与“网商”有机融合,鼓励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对其向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支付的首期服务年费按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二)对新引进落户淮滨的电子商务企业,自实现盈利年度起五年内,按地方财政贡献额给予适当奖励。

  (三)加强办公场地支持。整合盘活利用闲置资产。调查摸清全县关闭、停产企业情况,根据企业规模、位置进行分类整合。对停产倒闭企业厂房、仓库、场地等分类登记,整合盘活现有闲置资产,把企业仓库、车间、厂房等作为电子商务企业办公用房、仓储物流用房,实现合作经营,降低新建电子商务企业建设成本,缩短建设周期,尽可能地促进电子商务企业早日投产、达产、见效,从而实现闲置资产盘活再利用。

  (四)大力开展示范企业创建。对获得国家、省、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经认定、持续经营两年以上的,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及社会专业服务机构搭建公共培训平台,对经过市级电子商务主管部门审查认可的电子商务专题论坛、沙龙大讲堂培训班活动,给予实际承办方每场次适当补助。

  (六)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及传统商贸连锁企业,依托现有渠道,开展农副产品“网上订购、网下配送”业务。

  上述扶持政策的兑现,截至当年年底,由各电商企业自行申报,经淮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监察、财政、审计、商务、招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审核后,报请县政府审批。符合我县其他多项奖励、补助扶持政策的,以最高标准申领,不重复享受。当年度发生较严重侵权、欺诈、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违法事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淮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统筹规划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制定落实支持政策,综合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县财政统筹利用政策资金,对电子商务发展给予重点支持,用于支持创建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以及骨干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人才培训和引进、信用和统计体系建设等。

(三)严格监管,完善电子商务诚信体系

  1.加强执法管理。按照在发展中规范、以规范求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管放结合”原则,加大网上商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平台作用,将商务执法范围拓展到电子商务领域,规范网上经营行为,强化事中执法检查和事后违法追究,商务会同公安、工信、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上下联动、通力协作,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健康有序的网上流通秩序。

  2.推行实名备案。对各类网商和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企业开展网络经营活动实行实名备案,商务等监管部门依据备案信息实施监督管理,备案和监管信息在相关政府部门之间互通共享。

  3.完善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加强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平台,强化身份认证、信息透明、数据共享、网络监督,以可信的主体、可信的客体、可信的交易、可信的纠纷解决机制为核心,构建可信交易生态圈;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商务信用评估,在电子商务中推广应用信用产品。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3日印发(编选: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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