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数字广西建设的意见》(桂发〔2018〕16号)精神,为推动我区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打造流通新业态、创新流通新模式、培育流通新动能,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电子商务发展培育新经济动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流通创新发展,着力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以“互联网+流通”为载体,降本增效、拉动消费,推动传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优势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强优势、补短板,进一步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将我区建设成为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中心和“一带一路”电子商务开放合作重要门户。
(二)奋斗目标。到2020年,实现全区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1万亿元,年均增长20%;其中全区网络零售额力争达20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以上。引进培育一批年交易额超百亿元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建成100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90%以上,我区成为面向东盟的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基地和区域国际合作交流平台。
——引领数字经济,壮大发展动能。建立健全智能化流通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移动宽带、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力;以“互联网+流通”创造新的消费需求,开辟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发展空间。到2020年,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达18万人,年均增长20%以上。
——加速推进大数据,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成效初显。构建商务大数据,初步形成覆盖重要平台、主要领域的电子商务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体系。到2020年,电子商务服务业营收规模达2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助力乡村振兴,加快精准扶贫。围绕电商扶贫、农商协作、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到2020年,农村网络零售额超3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全区贫困县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超过1万个。
——持续推动“电商广西、电商东盟”工程,国际合作更加紧密。以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电子商务创新产业基地为重点,形成电子商务产业集群集约、联动融合发展的格局。重点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总部基地,逐步形成面向东盟、走向全球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到2020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占进出口总额达1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新兴业态。
1.大力发展智慧商圈。鼓励商业基础较好的城市探索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体验式智慧商圈,促进商圈内不同经营模式和业态优势互补、信息互联互通、消费客户资源共享,向主动服务、智能服务、立体服务和个性化服务转变,提高商圈内资源整合能力和消费集聚水平。充分挖掘壮、瑶、苗族等独具地方资源禀赋优势,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特色化、差异化、精准化营销推介能力,振兴乡村商业经济。(牵头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商局)
2.大力推动消费提质升级。支持企业充分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营销、支付、售后服务等方面开展线上线下互动,促进传统零售企业转型升级。利用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应用虚拟现实、现实增强等人工智能新技术,推广可穿戴设备、生活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牵头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3.大力推进流通创新发展。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电子标签等技术,拓展产品和服务消费新空间、新领域。大力发展流通创新基地,为中小企业应用互联网创业创新提供集群注册、办公场地、基础通信、运营指导、人才培训、渠道推广、信贷融资等软硬件一体化支撑服务。引领绿色消费,开展绿色商场示范活动,推动“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打造绿色流通生态体系。(牵头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工商局、金融办、通信管理局)
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社区。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社区商业网点融合互动,依托信息化手段将社区服务资源进行线上线下整合,构建社区电子商务应用体系,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消费功能。鼓励社区便民直销点和各类生产、销售、服务企业通过社区服务站点为社区居民提供商品和服务,促进居民网上消费。(牵头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质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5.着力打造电商活动品牌。举办好广西“壮族三月三”电商节、中国—东盟电子商务峰会、广西电商年货节、“党旗领航·电商扶贫”等一系列电商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汇聚各方资源,积极组织本地特色产品参与电商促消费活动,导入全国知名电子商务平台流量资源,将我区电商活动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商节庆品牌活动。(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自治区扶贫办,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等)
(二)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
6.夯实物流网络设施基础。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科学规划建设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完善优化快递物流网络布局,加强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和基层网点等网络节点建设,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需求匹配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体系。优先保障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基础设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社区规划。优化农村快递资源配置,健全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强化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功能,加强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建设,鼓励投资建设公共海外仓。(牵头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广西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交通运输厅,南宁海关)
7.完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鼓励快递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服务组织、各类院校以及专业的第三方企业开展合作,提供集约化配送、网订店取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完善联收联投共同配送监管机制,促进快递末端配送、服务资源的有效组织和统筹利用。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发展适合农产品特点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供应链体系和生鲜冷链物流体系。(牵头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广西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8.提升快递物流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领域的应用,大力推进库存前置、智能分仓、科学配载、线路优化,鼓励快递物流企业提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快递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各环节数据接口标准,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加强系统互联和业务联动。整合共享上下游资源,鼓励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延伸服务链条,提高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供应链协同效率。(牵头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广西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三)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9.构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以自治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抓手,整合各级、各类农村电子商务平台资源,实现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和电商精准扶贫数字信息交换汇集。建立统一的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线上服务平台和覆盖城乡的标准化线下服务站点,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实体店、乡村旅游点、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及农村个体网商、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者等提供服务。(牵头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扶贫办、供销社,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10.大力实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和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农产品营销体系、人才培育体系、县级公共服务中心、乡村服务站点。支持快递企业以合作模式布局农村末端市场,推进快递网络向下延伸,与供销、交通运输、金融等服务站点实现行业资源和产业链间的深度融合。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带动农产品批零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共建网上购销渠道,培育农民网商,推动农产品网上交易,促进产销对接,改善农村网络购物环境,形成农产品上行为主、工业品下乡为辅的双向流通体系。(牵头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工商局、质监局、扶贫办、供销社,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11.大力培育“网红”农产品。围绕50个自治区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筛选有特色、有市场、有规模、适合网络销售的产品作为电商销售龙头产品,认定一批电商购销基地,形成产业分布基础数据台账。建立农产品网销标准体系,梳理或制定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分等分级、产品包装、业务规范等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大力推广质量认证,积极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商标。积极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电商平台对接,开展媒体策划、品牌塑造及网络营销,提高农产品网络销售的知名度、信誉度和美誉度。(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厅;配合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林业厅、工商局、质监局、扶贫办、供销社,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12.大力实施电商精准扶贫。加快推动电商扶贫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关联,推进“电商+产业+扶贫”融合发展,组织贫困县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扶贫合作,开设县(市、区)扶贫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融入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探索创新“一村一店一码”、“一县一品一码”等到村到户帮扶模式,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牵头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商务厅、扶贫办;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四)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13.打造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加快推动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落户广西,设立面向东盟的电子商务总部。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到东盟国家建立境外营销渠道,拓展东盟市场,打造中国和东盟产品的聚集区,形成网上销售的主渠道。加强中国与东盟在电子商务领域的交流合作,举办好中国—东盟电子商务峰会。用好我区边境贸易特殊政策,探索跨境电子商务与边贸结合新模式。依托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先行先试政策,推动非银行机构与银行机构开展合作,为东盟国家的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人民币结算。依托广西北部湾跨境旅游优势资源,大力发展面向东盟的跨境旅游电子商务。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开展面向东盟的电子商务外包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旅游发展委、金融办,南宁海关,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各相关园区管委会,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14.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南宁)试点建设。进一步加强南宁渠道作用,构建面向东盟、辐射我区及西南中南地区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先行先试政策体系。加快推动广西(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跨境电商线上“单一窗口”、线下“综合园区”和“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信用、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在南宁试点的基础上,支持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南宁综合保税区、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北海出口加工区、梧州工业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或者重点园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牵头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南宁海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西邮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各相关园区管委会,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15.创新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监管模式。加快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办法,推动海关、税务、外汇管理、邮政、商务、工商、港务、民航等主管部门与电子商务企业、物流快递企业、非银行机构、跨境保险机构之间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和标准化数据共享。全面提升电子商务通关、退缴税、结付汇等业务申报、处理、监管的效率。(牵头单位:南宁海关,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广西保监局,广西邮政管理局,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16.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利用自建平台和第三方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支持广西优质产品开拓海外市场,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广西品牌”。支持广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东盟,特别是越南、印尼、新加坡等境外主流市场建设海外仓和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重点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等支持,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风险保障、融资增信等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广西保监局,广西邮政管理局)
(五)加快引进培育一批电子商务龙头。
17.引进培育一批电商龙头企业。大力培育本土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扶持一批业务基础好、组织体系健全、枢纽辐射作用强、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广西设立区域总部。鼓励大型百货商场、连锁超市利用线下资源优势发展新零售,开展网络零售批发业务,推动全渠道、定制化营销。(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18.打造培育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依托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重点围绕食糖、茧丝绸、松香、红木、林产品、中药材、水果等优势产业,支持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电子交易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打造有影响力的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金融办;配合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林业厅、工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证监局,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19.建设培育一批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特色鲜明、要素集聚、配套完善的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楼宇、小镇、专业村。依托现代物流产业园资源,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与快递物流园区融合发展,建设“电商+物流”产业园区。利用改造原有厂房、园区、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等资源,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区。(牵头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六)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0.推进电子商务与农业融合发展。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厅;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商务厅,广西邮政管理局,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21.推进电子商务与工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加快打造工业互联网云平台,推动“桂企上云”。积极引导汽车、机械、食品、医药、电子、石化、有色金属等具有竞争力的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加入全国乃至全球产业链。鼓励铝业、汽车、机械等龙头企业搭建行业云平台,整合工业互联网平台资源,推动上下游企业入云,促进企业生产流程创新和业务创新。(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22.加快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对传统服务业的管理、产品、业态和发展模式进行全方位改造提升,有序推进电子商务在餐饮、教育、医疗、交通、休闲娱乐、旅游、家政等领域的应用。加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开发、咨询、培训、代运营等专业化外包服务,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支撑保障。(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卫生计生委、交通运输厅、科技厅、旅游发展委,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要全面统筹、协调推动广西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强化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组织、协调,制定扶持和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覆盖全区的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全区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相关部门)
(二)强化人才支撑。支持职业院校、电子商务企业及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模式,提高教学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提升网络创业能力。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以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等方式,加快培养电子商务领域的高素质人才。支持将重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产生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列入成本核算;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人才引进规定,确保符合条件的电商人才充分享受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商务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大力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充分用好现有税费减免、用地保障等综合支持政策。全区各级财政要根据本级财力状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支持电子商务发展。自治区本级要优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对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电子商务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训、关键技术研发以及电商模式创新。对在我区设立全国或区域性总部和营运、服务中心(基地)以及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基地)、结算中心的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财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国土资源厅、教育厅、科技厅,广西邮政管理局等部门)
(四)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环境。创新监管手段,依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无证无照经营、虚假交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网络交易信息化监管,提高网上违法交易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能力,建立“风险监测、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机制。强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运营企业的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建立网上经营者资质审查、经营者网络交易等业务监控制度,以及违法交易信息巡查清理、举报投诉处理等制度。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市场化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系统的对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政府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优化信用评价、评级的形式与方法,构建多方参与、标准统一的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配合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商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编选:电子商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