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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经社程亮:直播骗局的本质仍为消费领域的不诚信甚至欺诈消费行为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4日 10:56:05

(网经社讯)近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程亮在接受今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1.伴随着直播电商的兴起,存在于线下的各种销售骗局等不法行为也转向网络,加上互联网上展示的行为本身在很多时候具有片面性,直播骗局在这样的背景下泛滥也就不足为奇了。无论是直播电商的兴盛,还是直播骗局的泛滥,应该说都是互联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产物。

2.从监管角度来看,也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等来规范这个行业的发展,但直播骗局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暴利的驱使,使得很多人前赴后继铤而走险;违法成本较低,很多直播人员在行骗成功后逃之夭夭,未受到实际处罚;翡翠商品本身具有特殊性,一般人即便收到商品实物也不能辨别真伪;维权周期长,取证困难,特别是很多消费者在想起来要维权时,无论是直播平台还是消费者本人,都未能保存好直播视频、直播交易记录等交易凭证,并且很多直播人员远在外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困难重重。

3.直播骗局这种现象的本质仍是消费领域的不诚信甚至欺诈消费行为,对于这类现象的整治尤为重要。建议有关主管机关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规范的制定和落实,加强对整个行业,包括直播平台、直播从业人员的监管和规范;其次,直播平台作为平台管理者,应当进一步完善平台规则,从直播从业人员的入驻、直播活动的开展等角度,加强监管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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