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9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s://www.100ec.cn/zt/ypwsxg/ ),该办法共计6章42条的内容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程亮律师表示,新冠疫情以来,人们对药品的购买习惯越来越依托于网络。《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在一定程度上也适应了这一市场趋势。
从总体上来看,《办法》明确了各方主体的责任,为合规经营提供了指引,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医药电商蓬勃健康发展的支持态度。
从具体上来看,《办法》明确了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的责任,例如有关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的资质、资格问题,对处方药以及处方的处理以及列明了禁止在网络上销售的七类药品等;对于网络销售平台,《办法》清晰明确了平台的管理责任,例如《办法》规定第三方平台须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入驻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处方药实名购买、药品配送等管理制度。虽然,相关具体要求和规定,在短时间内可能会给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以及平台方带来运营成本上的增加,但规范合规的药品电商市场环境,势必会吸引更多的药品零售企业加入到网络零售中来,发挥他们在线下销售中已经具备的人员、技术上的优势,在网络药品销售这一赛道上以更加优质的姿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