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2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对符合规定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更多详见网经社专题:https://www.100ec.cn/zt/kjdstysszz/)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B与跨境电商部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表示:
1、此次出台的政策对出口跨境电商企业是个利好,该政策减少了出口电商退运商品的税费成本和负担,之前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出现滞销或者退换货,其中大部分都会被企业在海外以促销或转卖等方式进行处理。该政策出台后,出现这类情况企业就可更多进行退运进境,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挽回了退运成本,使企业减少后顾之忧,也将为跨境电商行业发展注入信心。
2、此次政策不仅降低了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的退运成本,也解决了出口跨境电商企业的痛点之一。特别是像安克、泽宝、棒谷、有棵树、跨境通、通拓、赛维、子不语、三态、傲基、致欧、易佰等跨境大卖家,因为销量大海外备货多产生的退运需求更大,政策充分考虑了跨境电商企业的诉求和利益,推动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更加完善,也促进了出口跨境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