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7月21日消息,网经社移动出行台(DCX.100EC.CN)注意到,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委网信办五部门联合召开全市网约车行业规范提升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武汉市将集中开展“六大”专项行动,规范网约车市场经营活动。
开展无证网约车清理清退行动。从事网约车经营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针对当前网约车平台违规为未取得许可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接入和派单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开展无证车辆和司机清理行动,将不合规车辆和司机清退出市场。
开展网约车市场打非整治行动。网约车平台及聚合平台要对提供服务的平台、车辆、驾驶员合规情况进行核验,不得接入未取得许可的车辆和驾驶员。武汉市交通运输部门将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对查处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武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从重处罚。对屡禁不止的平台企业,将联合通信、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约谈、下架、停业等处罚措施,并纳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依法取消经营资格。
开展网约车定价及抽成“阳光行动”。 针对部分网约车平台和聚合平台通过“一口价”、“特惠价”等低价营销及抽成比例高,造成司机收入难以保障等问题,要求网约车平台、网约车聚合平台要落实明码标价,不得以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落实调价备案、公告要求。同时,认真落实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抽成“阳光行动”要求,推动降低过高抽成,主动公开计价规则,合理设定并公开抽成比例上限,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每笔订单抽成比例。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将对网约车平台优惠、打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调查属实的,予以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依法严厉处罚。
开展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提升行动。针对乘客在聚合平台约车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遇聚合平台和相关网约车平台相互推诿,难以追偿维权的问题,要求聚合服务经营者规范提升“聚合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咨询服务和投诉处理机制,落实首问负责制,积极协助乘客维护合法权益。乘客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承担先行赔偿责任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网约车聚合服务经营者对网约车平台等相关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乘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乘客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聚合服务经营者不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或者不按规定对网约车无证经营行为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开展网约车司机关爱行动。要求各网约车平台要强化驾驶员和车辆安全运营管理,加大驾驶员关心关爱,推动落实《关于开展网约车行业“红运暖蜂”行动的若干措施》,采取有效机制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鼓励加大建设运营“网约车司机之家”,为驾驶员提供充电、就餐、休息等便利条件,线上、线下开展驾驶员健康辅导培训,维护从业者身心健康,提升从业人员认同感和归属感。市交通运输部门同时将支持巡游车、网约车融合发展,鼓励网约车平台、网约车聚合平台为巡游车提供运营信息服务,探索推动巡游车、网约车从业资格考试、证照合一,便于巡游出租车司机和网约车司机灵活自由流动。
开展中介机构虚假宣传协同监管行动。针对当前社会上部分中介机构散布网约车行业易就业、收入高等虚假信息,以招募网约车司机或合作经营等方式,诱导司机签订合同,盲目进入网约车市场而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市交通运输、通信、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建立完善网约车行业协同监管机制,依法打击非法营运、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向驾驶员虚假承诺订立销售(租赁)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网约车市场准入门槛低,就业也相对灵活,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请广大司机不要听信他人虚假宣传和承诺,盲目“入局”。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前,务必要加强法律法规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一是要了解网约车行业相关政策,持证合规经营,规避非法营运的法律风险。二是要关注掌握网约车行业收入水平,有合理的预期。三是审慎与网约车平台和中介机构签订合同,尤其要注意相关限制性、约束性条款,尽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