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数字生活>哈啰旗下品牌充电桩设置最低消费 市场监督部门立案调查
哈啰旗下品牌充电桩设置最低消费 市场监督部门立案调查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1日 10:42:16

(网经社讯)4月11日消息,近日,南京江宁德融科创中心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因设置“最低消费”引发市民投诉。据江苏电视台《零距离》栏目记者调查发现,哈啰旗下“小哈能量站”充电桩强制设定最低消费标准,即使未充满电量也需支付费用,此举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据网经社数字生活台(DL.100EC.CN)获悉,在德融科创中心非机动车停车场,两排印有“小哈能量站”标识的充电桩前,停满电动自行车,但正在充电的车辆寥寥无几。多位车主反映,充电桩的收费规则极不合理。“最低要充3块钱,保底还要付2块,太贵了!”市民王先生对比宿舍1元即可充满的充电桩,直言此处收费“离谱”。另一市民杨先生表示,此前公司充电桩按实际电量收费,未用完部分可退费,而此处“充多少扣多少”的规则让他感到“不公平”。

扫码体验发现,充电小程序默认最低充值3元,费用构成包含1.1元电价和0.9元服务费,合计每度电2元。设备公示牌下方小字注明:“此设备最低消费2元,若充电完成后未达到最低消费,按最低消费金额收费。”这意味着,即使充电量不足1度电,用户仍需支付2元。

面对质疑,充电桩运营方——南京雨花台喃艺灯具经营部负责人钟女士解释称,设置最低消费是为避免用户短暂充电后仅支付少量费用,导致自身服务费收益无法覆盖成本。她表示,充电桩以加盟形式与哈啰合作,实际收益仅来自服务费,因此设定最低消费以“保本”。

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后明确指出,充电桩设定最低消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执法人员要求运营方立即取消最低消费限制,并退还多收费用。钟女士承认对法律法规了解不足,承诺按监管部门要求整改,同时表示将联系哈啰公司调整收费系统。

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此事立案调查,并要求运营方提交整改报告。执法人员表示,将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充电桩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打击“最低消费”“强制收费”等侵权行为,同时呼吁消费者如遇类似问题,及时保留证据并投诉举报。

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公司拥有18年历史,作为中国领先的数字经济新媒体、服务商,提供“媒体+智库”、“会员+孵化”服务;(1)面向电商平台、头部服务商等PR条线提供媒体传播服务;(2)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电商平台等提供智库服务;(3)面向各类电商渠道方、品牌方、商家、供应链公司等提供“千电万商”生态圈服务;(4)面向各类初创公司提供创业孵化器服务。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免费注册体验全库)基于电商行业18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关键词】 哈啰充电桩原创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