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6月25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张女士对1号店的投诉,称1号店以价格设置错误为由拒绝发货。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信息:
5月11日,在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的1号店网上超市购买了川秀酸奶发酵剂付款金额共875元,订单号: 140511QXLV8G。直到5月21日为时10天过去了,卖家却以价格设置错误为由不予以发货,并且商品处于上架状态。本人(买家)杜绝1号店川秀食品专营店(卖家)一切赔偿,要求必须给予发货处理。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1号店处理,截至发稿前,1号店已联系用户,此单因价格设置问题,经协商补偿200元至1号店账户,可自行提现,现钱款已返入,用户认可。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霸王条款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www.100ec.cn/zt/yhd/)
为帮助各电商网站更好提高售后服务与用户体验,同时帮助更多用户解决网购纠纷,网经社携手律师、工商、消保委联合发起“3.15电商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并在315起开通全国首个“微信网购维权平台——“网购投诉平台(微信公众号:DSWQ315)”。(文/淡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