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在经历双11预售抢单预付定金后,11月1日0点30分,为了提前发货、额外获赠小礼品,让不少“囤货党”、“养生族”通宵达旦熬夜剁手。于此同时,为了防止消费者退款,商家更是早早发货。那么,定金能不能退?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简评。
【观点1:同意预售协议 后期不予退还合理】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表示:网络购物中平台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买卖合同关系,对于买卖合同的条款,双方均有权利进行自由磋商和约定,平台通过让消费者勾选定金协议的方式,获取消费者对该定金协议内关于不支付尾款定金不退还的约定的同意,属于双方对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的表现。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在购物时同意卖家定金不退的预售协议,则卖家对定金不予退还是合理的。从法律上讲,这符合平等主体自由进行民事活动的法律规定。
尽管部分卖家提前发货,这也并不能避免退款现象发生。因为消费者仍然受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款的保护,可以通过收货后再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方式拿回定金及尾款。
【观点2:商家对于消费者预付定金不退款法律上是允许的】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丁秋萍律师表示: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如果商家和消费者约定的是定金,那么消费者后期取消订单时,商家对于消费者预付定金是可以不退款的,从法律上站得住脚。
但实际生活中很多消费者对于定金规则并不知悉也不会打开协议进行阅读,且平台和商家往往是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因此为了避免在促销活动中存在引诱消费者提前下单的情况,建议商家在涉及定金不退的条款后面补充,如果商家违约,需承担双倍返还定金。
【观点3:商家提前发货的行为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高亚平律师表示:定金与订金不同,订金相当于预售款,消费者如果反悔可以主张退还;而定金则具备担保性质,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天猫预售业务管理规范》:(1)若消费者未如期支付尾款,或消费者申请退款时平台判定非卖家责任的,定金均不予退还;(2)若因卖家责任(如卖家旺旺表示缺货)导致消费者无法完成尾款支付的,或在消费者如期支付尾款后卖家迟延发货导致交易未能实际履行的,则卖家应退还定金,并向消费者补偿与定金同等金额的价款。
我们理解该规则与法律规定并不相悖,即消费者履行完毕付款义务后方有权要求商家退还定金,若因商家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支付尾款,或迟延发货导致交易未能实际履行、所销售商品质量有问题的,消费者则有权要求商家双倍退还定金。
根据淘宝平台规定,对于预售商品,商家应当在买家支付尾款后发货,而商家提前发货的行为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且并不会直接阻碍消费者申请退还定金,消费者收到货后仍可选择退货退款的方式退还定金。因此,建议商家按照平台规则合理安排发货时间,切不可因小失大而得不偿失。